可转债与股东权益
什么是可转债?
诞生于1843年的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的“三赢”模式
一赢:对于上市公司节,约融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附加的转换期权价值使投资者愿意接受较低的债券利息。所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一种廉价的融资渠道,可以节约融资成本。(例如2015年12月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蓝标转债”和2015年8月发行的公司债“15冠城债”,同样是信用级别AA级,蓝色光标可转债的最新利息是2%,冠城大通公司债的最新利息是5.1%。)
二赢:对于可转债的投资人,有选择转股或持债的机会。
可转换债券为了体现蕴含的期权价值,所以可转债转换成股票时的转换价格一般定的比当时的市场股价稍高一点。对于可转债的投资人来说,如果公司经营良好,股价一路上涨超过了可转化价格,那他们就能选择用较为低廉的转股价格将债权转化为股票。而当股价下滑,不值得转股的时候他们就能选择持有债权,收获利息。
三赢:对于原股份持有人,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对股东权益的稀释。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能够用较为低廉的成本融到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技术革新改造、并购重组等等的项目,长远来看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而在可转债发行初期,股票市场价格上升之前,利用发行可转债来替代一般的增发行为,等于是推迟了普通股增发,有效减少了对股东权益的稀释。
可转债的“悬挂”问题
公司发行可转债通常都是希望这些债券将来在一定时期内都能转换成股票,提高自身的资本充足率。而投资人投资可转债的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转股,因为可转债的利息低,不是奔着转股的投资价值也没必要买可转债。但是可转换债券要能顺利的完成转股,就需要股票价格能充分的上升,而且要能抵消掉发行时的转换溢价。
“悬挂”问题的产生
股票价格不涨反跌,转股价格高于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就不能顺利完成转股的预期。
解决之道“下修转股价”
上市公司和可转债的投资人都会希望通过调低转换价格来实现转股的目的,这种方式叫“下修转股价”。 “下修转股价”,对于公司来说能促成债权人转股,提升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对于可转债的投资人,更低的转股价格意味着一张可转债可以兑换更多的股票。
原股票持有人的两难处境
同意“下修转股价”,等于是摊薄了自己原有的股东权益。反对“下修转股价”,上市公司就面对可转债回售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资本充足率,甚至公司今后长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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